永兴县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升 惠及12000余人
2024-05-06 14:28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文静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647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(记者 郭伊凡)近日,永兴县民政局、永兴县财政局联合出台《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》文件,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、困难供养对象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进行救助保障金提标。

据了解,全县共有城乡低保8522户、特困供养2988户、孤儿58人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2人。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、提标普惠、保障精准,3月份以来,永兴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集中下沉到各乡村、困难群众家中,宣传救助政策和困难群众救助保障金提升标准,同时进行年检年审。

今年的救助保障金提标,具体标准为: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700元/人·月和450元/人·月;城乡特困人口分别提高到910元/人·月和585元/人·月。社会散居和集中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分别提高到1150元/人·月和1600元/人·月;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。年检年审后,从2024年1月起按新标准进行补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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